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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村霸当支书,赃官撑伞护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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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2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鹤壁市淇县铁西区的村民 。        
  我村有一个流氓,群众厌恶地都不愿意提到他的名字,这里暂且称之为关某某吧。这厮为首的黑恶势力和四川的刘汉一样已经祸害一方有18年啦。刘汉的横行霸道,已招致灭亡。可是,我村的这个流氓,却在多个脏官的保护下,仍然逍遥法外、醉生梦死地享受着多个情妇的快乐。何时是他的灭亡,老百姓盼望呀、盼望呀!
  从80年代开始,这厮就组合了一帮黑恶势力,开始横行乡里。打人骂人、玩弄妇女、恃强欺弱、讹压邻里。曾聚众抄公安局干部王天信的家入狱,曾多次因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被拘留。这是一个毫无人性、道德败坏混蛋,曾经一度是人民政府严打的对象。就在2000年,这厮以黑恶势力围攻铁西区政府威逼区党委书记的方式,被指定其为村委主任—“村长”。2002年,这厮因多次毒打村民,被县政府打恶除霸办公室定为“村霸”,劳教二年。2005年,这厮利用拉拢腐蚀村支书,拉拢腐蚀党员等不正当手段,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05年至2011年,这厮三次利用自己的“威力”,威胁、利诱村民,为了其弟弟霸占村政权,不惜重金贿选。2011年,这厮在看到其弟弟名声扫地已无药可治时,勾结区党委书记,利用一年多的活动时间,终于在2013年4月6日被指定为村党支部书记。这厮当上村支书后,恶心不改,与“旧党”黑势力一起胡来。
  “村霸”竟然入党,一个长期为非作歹的“恶棍”,竟然被任命为党支部书记,这是对党尊严的亵渎啊!是对党在人民中形象的抹黑啊!从2013年5月3日直到现在,很多村民上访告状,以表达对这个流氓村支书的不满。
  这厮本是社会沉滞,人中败类,何以入党!其所作所为,违法乱纪,人人公愤,何以作村中党魁!他的恶行用20页难尽其言,已下只是群众举报其两期倒卖土地的事项,涉嫌严重违法。
  1、县城边的洋濠地  
  2001年,村支书关某某在当村长期间,与建行孙金河、检察院冯保明(已被人暗杀)合伙,由孙金河出资,冯保明办手续(老婆在土地局当股长),关某某搞地皮,假借办鸡精厂,圈占耕地,遭到群众抵制,关某某入狱后,未能办妥。2003年,在关合彬当村长期间,关某某和冯保明弄到了一个审批手续,关某某指使冯保明向关合彬请客、送礼,遭到拒绝。2005年,关某某的二弟“抢”得了村长的地位,兄弟二人又开始实施圈占,在遭到抵制后,又哄骗群众,谎称是租赁土地,并与占地户签订了租赁协议。
  在逼迫群众签字时,关某某还凶狠地开轿车碾压村民,最后圈占了24亩耕地。这片被圈占的耕地,一直荒芜到2008年。以下是违法事实分析。
  A、关某某在当村长期间与孙金河所签的征地协议,首先涉嫌是以权谋私。因为关某某、孙金河、冯宝明是合伙人,由农行的孙金河出资,检察院的冯保明办手续,关某某则以在农村的身份以集体使用性质搞地皮,假称办鸡精厂。实际上关某某早有预谋,以自己霸占土地为目的,从后来的事实看,孙金河、冯宝明只是痞字“村长”关某某利用的棋子。
  B、审批手续不合法。他们的征地协议是2001年的,遭到群众坚决反对。关某某入狱后,在关合彬做村长时也坚决不同意把地卖给关某某,他们2003年的批文是冯宝明依靠老婆在土地局做股长的关系弄到了一个审批手续,是套取别人的手续。从审批手续看,也是违反土地法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只有3亩的审批权限,而这个审批手续却是1.3258公顷。2004年,土地局某领导曾经向群众表明,说他的审批手续是不合法的。
  C、欺骗群众,谎称是租赁土地,征地不合法。2005年,在关某某的弟弟当村长时,兄弟二人合谋,又打起占地的注意,他们先是威逼、利诱农户,在群众不屈服时,又欺骗群众,说是租赁土地,并与占地户签了每年每亩地800元的赔偿《协议书》。
  D、少批多占。审批的是1.3258公顷,折合19.88亩。但是在圈占土地时,他们实际圈占了24亩耕地。
  E、闲置土地。自从2005年,关某某只是拉起了围墙,一直荒芜2008年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规定,土地征用后禁止闲置达两年以上。如果被征用后已经闲置两年以上,原来的征地等手续均作废。
  F,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权,违法倒卖土地。2008年,关某某送礼30万元,勾结铁西区书记辛守勇,捏造了一个《土地收购协议》,使关某某非法倒卖商品宅基地“合理化”,对土地进行非法交易,关某某非法收入300万元。
  G、关某某侵占土地,变卖土地,从中牟利,而村集体却每年向占地户交租赁赔偿。从2005年关某某的弟弟当村长后,按照他们捏造的《租赁协议》,村集体每年给占地户补偿款每亩地800元,并每年递增,十几年来,使一个穷村蒙受30万元的经济损失。
  H、新年新罪证。洋壕地已被支书关某某侵占、倒卖多年,2014年新年开始了,支书关某某为了制止群众告状,拿集体地钱买断被占地,每亩4.6万元,拿集体的钱,堵自己的债,这是不是职务犯罪呢?
  2、工业路边的土地
  工业路西段,原来有我村30亩耕地,因修工业路使路北留下了4.2亩土地,被我村村民开垦耕种,2001年关某某看中了这片“黄金地段”,强行霸占了这片土地,他先把纸厂的垃圾卸到这里,荒废多年后,2008年,关某某以20万把这片土地卖给铁西区党委副书记周毅。2010年,铁西区党委副书记周毅又40万元卖给淇县土地局干部李峰。
  A、对工业路边的4.2亩土地来说,关某某身为村长,把集体土地据为私有,首先涉嫌以权谋私。
  B、关某某侵占的这4.2亩土地与村集体没有任何协议,更没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是违法占地。
  C、拿这集体的4.2亩土地非法交易,先是卖给外村人未能达到目的,后又卖给铁西区党委副书记周毅,周毅又把这片土地卖给土地局李峰。
  D、在这起非法倒卖土地中,关某某、副书记周毅,李峰都有违法行为。
  我村村民举报流氓村支书的腐败案件是从2013年5月3日开始的,淇县纪检委是在2013年10月10日立案调查,一年来,淇县纪检委和铁西党委某书记不敢坚持正义,推诿扯皮,使腐败分子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因素。
  1、淇县纪检委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有抵触情绪,怕抓住一个,会倒了一大帮,有“官官相护、共享太平”的享乐思想。关某某的一些违法事件的确牵涉到县委某些主要干部,如果认真去查,就能牵出“大老虎”。
  2、淇县纪检委某些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都有问题,的确是“贪便宜,逐名利,耍百姓,忘正义,渎职责,坏党纪”。
  3,铁西区党委某书记及其亲戚与关某某有利益关系(这里暂且不提),在上访群众愤愤不平4进北京4进省城到处奔波时。某书记也在利用自己的关系网替关某某求情,替关某某遮掩。
  总之,我村群众举报恶霸村支书已有一年多了,淇县纪检委某领导违背原则,与铁西区某书记互相踢皮球,使案件一拖再拖。县乡两级政府竟然与一个地痞流氓同流合污,无视党纪党规,敢当保护伞,难道共产党的光辉形象要被尔等赃官玷污了嘛!难道共产党的锦绣江山要被尔等糟蹋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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