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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热议】黄海波嫖娼的得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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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05: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媒体披露著名演员黄海波因“嫖娼门”事件被行政拘留15日后,又被收容教育6个月;一同被收容教育6个月的,还有事件中的女主角刘某某。消息披露后,又一次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不少网友将该事件同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进行比较,认为黄海波太冤;更有法律界人士质疑收容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借机呼吁尽快废除该制度。


  时下,舆论都在关注山东招远血案,似乎对黄海波“嫖娼门”关注的比较少。其实黄海波“嫖娼门”对中国的影响并不见得小。此事很可能将会再次推动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应该说,舆论对北京警方的质疑是有根据有道理的。我国执法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罪的现象比比皆是。去年,上海高院的5名法官组团集体招嫖,知法犯法居然没有罪加一等,而且还从轻处理。黄海波作为一名艺人,同样是嫖娼,不但要被行政拘留15日后,又被收容教育6个月。同样的罪行,却不同的处罚结果,且如此大相径庭,你让老百姓怎么看待?


  当然,北京警方判处黄海波收容教育6个月的根据是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个《办法》不通过法院,即可由公安对公民的人身自由长时间进行限制,这显然不合理,更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去年习李才废除了在中国通行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虽然劳动教养制度(可称“大劳教”)被终结,但针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办法(可称“小劳教”)依然存在。这次,正好黄海波“嫖娼门”事件恰恰为中国废除执行了20多年的“小劳教”提供了契机!


  仅仅因为嫖娼不但行政拘留15日后,又被收容教育6个月,黄海波真是够倒霉了。黄海波的倒霉倒是让公众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另一个更倒霉的人——孙志刚。


  11年前的一个晚上,走在广州大街上的大学生孙志刚走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后被殴打致死。这一新闻当时震惊全国,被称为“孙志刚事件”。国家好不容易培养的大学生居然因为一张破暂住证在收容站被打死,此事引发了全国舆论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和批判,随后在社会舆论的影响干预下,在中国执行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恶法不除,国人难安。法治无存,神州怎强?“大劳教制度”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虽然被废,但不通过法院由警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小劳教”依然还在中国“横行”。当年,孙志刚用自己的生命才废了一部恶法,今天黄海波虽然也很倒霉,但倘若能引发中国对“小劳教”的反思和关注,再次推动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也是值得的——我看,那个“国民好女婿”虚名头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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