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行裁员-谁来养我后半生(转载)
一位失业工行员工的呼声如此“裁员”天理不容
——4000位原工行员工的呼声
试问作为一名热爱本职工作的工行员工无端的申请失业吗?答案不容置疑是否定的,但,正是工行以所谓公正的“自谋职业的申请”这种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其非法的合同。让企业众多的优秀员工落入了精心布下的“自谋职业的申请”的陷阱,成了失业人员。
工行是怎么样让员工们落入陷阱的呢?
一、 利用了员工的诚实和对单位的信任,完全相信了当时的虚假宣传:搞末位淘汰制,竞争上岗,年轻化,知识化等等。用现在选择“自谋职业”还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若将来被淘汰下岗,就什么都没有的恐吓手段。
二、 违反国家《劳动法》。给十年二十几年的老员工只签订了三、五年劳动合同,造成这些人员心理上的极大压力。
三、 工行的“108号文件”告知大家的退休年龄为女50岁、男55岁,如今等有的人到了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才知道,这部分人属干部身份,要女55岁、男60岁才能退休。正是以上这种欺骗的手段让大家签订了“自谋职业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什么叫无效文件的协议》,工行与这些员工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这些协议根本违反了本人的真实意思,并且以欺骗为前提,不向员工公布“555”号文件。
我们支持改革,支持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以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必须进行的企业裁员,但是不是这种裁法,这完全违背了工总行的裁员精神以及违背云南省办公厅(1996年)149号文件的精神,对连续工龄15年以上以及45岁以上的员工不得进行裁员。完全不能体现优胜劣汰和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精神,不能让心服口服。各种优秀人才被裁出,但他们不在裁出的范围(如一方配偶已经下岗、失业的、单亲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人员),这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他们中有的已经符合享受工行内退政策的待遇(25年工龄以上,有的接近30年),由于工行延误办理,并加以欺骗宣传,使这些为工行奉献了一辈子青春和汗水的员工(40—50人)被工行以欺骗和恐吓的手段给“裁”去了!如今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上访申请,但是毫无结果,在困苦的生活中挣扎,他们相信公平和正义到来之前,他们的维权运动是不会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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