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粮萌 发表于 2024-10-16 04:10:16

为城管正名!

  今日,据各主流网站报道,今天上午9点左右,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在灵溪镇大门路与康乐路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一名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冲突中该名群众受伤。随后,110赶到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置,120将伤员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全面检查,该伤者并无大碍。据最新消息,4月19日午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5名城管人员被围困殴打。鉴于现场情况,下午16时许,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目前,围观群众正被劝离中,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伤的5位城管工作人员已送医院。经诊断,2名工作人员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目前病情危重,正组织抢救;3名工作人员多处软组织受伤,正接受治疗。
  近几年,城管执法打人的新闻层出不穷,先有延安城管踩人执法,后有湖南临武城管用秤砣砸死瓜农,如今温州城管又与过路群众发生冲突,致其被送医进行救治,而后因有人传播谣言,城管队员被围殴受伤。
  接二连三的打人事件,城管现在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网络上,关于城管的段子多如牛毛,“5000城管收复钓鱼岛”、“承诺绝不先使用城管”等调侃随处可见。城管这个群体,已经被贴上了鲜明的标签,成了凶悍、暴力的代名词。现在,新闻媒体也养成了一个习惯,跟着城管跑,不怕没料曝;而网友们一看到城管的新闻,在看到内容之前,心里第一反应就是,城管又打人了!在现实生活中,一看见城管执法,大家下意识的就会感觉到城管又要打人,便会围拢过去,对城管大张挞伐,甚至大打出手,此次温州城管被围殴不正如此吗?
  甚至,有人高喊,废除城管!
  城管打人,可恶吗?可恶!这种草菅人命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城管不是妖魔,我们看到这些“打人”新闻的时候,在严厉批判的同时更多的是要思考。
  有人说要取消城管。这样就可以减少城管引发的闹市攻防和暴力事件。理由呢?是国外几乎没有专门的城管部门和执法人员,人家把城市治理的很好,所以中国城管也可以没有。对于这样的言论,我只能“哈哈”一笑。大到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区别看不到,小到国情、民情乃至地方实情的区别看不到,竟然就高喊出取消城管,可笑之极!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各种问题将集中在城市,人们生活中的住行问题渐渐凸显,缺少城市管理,行吗?不行!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一群小贩在你家小区门口摆摊设点,人来人往,你开着车子在人群里慢慢吞吞,半个小时只挪动了几步,这个时候你心里想到的是什么?是希望有人出来维持秩序,让小贩们离开,你的车子可以进去。好,你说我走路,不开车,小贩们在小区门口做生意影响不了我。那么,现在你睡觉了,楼底下人声鼎沸,你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个时候你心里想到的是什么?是希望有人可以维持秩序,让小贩们离开,你好睡个安稳觉。好,你又说你睡眠好,楼下的声音影响不了我。那么,你第二天醒来出门,小区门口是一片狼藉,遍地垃圾,你心里又怎么想?我想你是希望地面是干干净净的吧。好,你又说你不怕脏,反正有环卫工人打扫。那么,小贩们越来越多,人行道上都是小摊点,你没地方走路了;街上的小广告越来越多,墙上,电线杆上,甚至是你的车窗上都有;街上的车辆胡乱停放,本来就窄的街道更窄了。那么,在这个时候,我问你,你要城管来管管吗?我想你会说,要!
  是,某些城管的暴力执法确实让人心寒。
  但我们要理性的看待,不要一味的责备,甚至是在事实上不清楚时就开始谩骂甚至侮辱城管执法人员,要理性地了解谁是谁非,不因为同情弱者就对执法做出干扰行为。
  城管不是妖魔鬼怪,他们就是普通的小老百姓,跟我们一样有家人,有朋友,只是他们从事的工作跟我们不同,更多的时候,他们受尽了委屈仍坚守岗位。他们很多没有正常的周末休息时间,无论天有多热或有多冷,他们都要在烈日和寒风里几个小时不停地骑着摩托车到处巡视。当你在批评他们的时候,想象一下当你戴上红袖箍,负责管理城管的职能的时候,又会怎样?
  为什么会出现暴力执法?是因为城管责任和权力的不匹配。城管没有更多执法权限和有效的执法手段,无权查看摊贩的身份和信用信息,不能对违法摊贩开罚单,但街面需要干净,怎么办?只能是驱逐和查扣。如果遭遇查扣没收,很少有人会乖乖就范,抗拒和争执几乎是一种本能。比如延安城管对商户“踩头”,直接起因就是城管队员要查扣商贩的车辆和工具。当查扣和反抗在大庭广众之下短兵相接,发生擦枪走火的暴力事件,几乎已不可避免。当然,还有另一层原因,城管执法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也没有国家层面的主管机关。地方城管部门的管辖和编制杂乱,正式编制很少,大量使用“临时工”,因此执法人员鱼龙混杂,素质不齐,一些素质不高甚至有劣迹的人也混进这个队伍中来,所以为什么出事大多数是临时工,也就不奇怪了。
  什么时候关于城管的争论才能平息?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是政府正在努力。比如说划定不同的区域,明确哪些允许经营,哪些绝对禁止摆摊;然后通过登记备案、发放牌照等方式,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既保证公民的谋生权,又可以保证街面和城市的干净整洁。再有,就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国家层面的主管机关,明确城管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建立与其职责相匹配的执法队伍,赋予其一定的执法权力,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就有城管代表提出这个意见吗?还有就是尽量提高城管执法队员的素质,像云南昆明就出台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符合条件,统一招考,纳入公务员队伍,拒绝“临时工”执法现象。
  多一点理性,少一点盲目。
  国泰民安,河清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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