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名义虐待黄海波不得人心
以法律的名义虐待黄海波不得人心文/亦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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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有一个问题想问问诸位: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而言,人的第一需求是什么?如果您答:人的第一需求是吃喝拉撒睡,那你就肯定答错了。
关于这个问题,早在40年前,就有一个美国著名的时评家沃尔特?李普曼给出过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而言,人的第一需求不是别的,是“被统治”!
咋看到沃尔特?李普曼对这个问题给出的答案,想不惊讶的目瞪口呆的人,估计绝无仅有。下面,我们看看美国已故的知名思想家塞缪尔?P?亨延顿在其传世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一章“政治秩序和政治衰朽”中,是如何曾引用沃尔特?李普曼的观点:“我确实知道,对同居于一国或一地的人群来说,最大的必需品莫过于被统治,如有可能便实行自治;如蒙天赐,便受廉明政府统辖;但无论如何,非被统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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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问题确实困扰了我很多年。有一次,我在杭州和一位70后的体制内处级官员探讨这个问题时,这位前途无量的官员给了我令人信服的解释:“人之所以必须被统治,并把接受统治作为第一需求,是维持一个社会井然有序的前提;人一旦不想接受统治,这个社会绝对会乱套:你将无法开车上路,无法去商店购物,无法送小孩上学,诸如此类的活动全将失去秩序,人类将复归丛林状态。”
令人深感惊异的是,亨廷顿在引用自己的同胞这段话之后,继续写道:“李普曼先生是在对美国感到绝望之际讲出这番话的。但这番话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来说,更是切中要害。在这些地区,政治共同体因分崩离析而危害其自身;政治机构权力微弱,威望更差,不堪一击,——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地区的政府压根儿就不在进行统治”。
如果按照这位美国上世纪曾指导全球前现代国家进行现代化变革,而具有广泛知名度的思想家上述理论,来看待中国最近30余年以“改革开放”为特征的社会变革,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国家体制,尽管迥异于西方的国家体制,但显然不属于“政府压根儿就不在进行统治”的失败国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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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去年发生在上海的陈雪明、赵明华等5名法官集群嫖娼案和新近发生在北京的一演艺界明星黄海波单干嫖娼案,其处理结果有着天壤之别,将在某种程度上考验中国的中央政府,是不是“压根儿就不在进行统治”。
据公开的资料披露,2013年6月9日晚9点多,陈雪明等多人聚餐的饭局结束,进入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消费。爆料人说,这个KTV包间叫“钻石一号”,价格应该是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里是最贵的。时间不长,便有十几名年轻女子进入该包房。最终有5名女子留在包房内。在唱了2个多小时的歌后,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离开KTV包房,分别进入衡山度假村的5个房间。没过多久,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房间各进入了一名年轻女子。陈雪明、赵明华等人在屋内究竟做了什么,还不得而知。爆料人判断,衡山度假村是公共场所,监控系统一定十分健全,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一系列行为肯定会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
此案被引爆之后,据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通报“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注1】
至于黄海波嫖娼案,则案情相对比较简单:2014年5月16日,此人被曝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经了解:5月15日18时许,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北京工大建国饭店将正在嫖娼的黄海波(男,38岁,演员)当场抓获。经审查,黄海波对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今日,黄海波已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然而,正当黄海波正在担纲出任要角的《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电视剧剧组,翘首以盼等待这位著名的嫖客拘留期满,回来完成这部电视剧拍摄的时候,黄海波理应离开拘留所回到剧组履行合同的6月1日,这个剧组却等来了国内各大媒体的报道:黄海波嫖娼案女主角刘某的家人接到警方通知,她将被警方收容教育半年,黄海波也会被同样处理。随后经证实,北京警方决定对黄海波收容教育半年。黄和刘同被转往位于朝阳区豆各庄的北京收容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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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我们且不论去年和近年发生在京沪两地的举国关注的嫖娼案为何适用同一部法律,会出现如此诡异的不同结果,而凸显中央政府不在统治状态的怪状,仅从北京警方在黄海波临近拘留期满,而将一案两处罚的决定出街,我们就能断定北京警方这位签署“收容教育”黄海波半年决定的某位警官,是个近乎法盲的蛮官。
对此,著名律师陈有西以一篇近万字的长文《黃海波被收容教育六个月为什么是错误的——兼论国务院的无效性》,论证了北京警方这一决定的荒诞不经。
陈有西如此写道:“全国人大废除劳教的决定,是对中国56年来所有未经司法审判就可以用行政权决定关人的做法的总的清理、废除、和纠正。所有此前与此新规定相背的人大决定、囯务院、公安部文件,一律废止。这是立法法原则、法理学的法律冲突规则基本常识。上访收教,嫖娼收教规定,都要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废除”。
“中国没有宪法法院,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沒有法典编撰制度,没有《立法法》护法审查机构,导致低等级公安机关可以无视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宣布停止劳教的决定,变相不执行人大决定,偷梁换柱,死灰复燃劳教制度。黄海波事件不是涉及一人,而是(对)人大决定的捍卫。法律界应高度重视”。
在回顾了最近60年来中央政府有关对卖淫嫖娼依法管理和处罚的历史之后,陈有西继续写道:“ 黄海波事件提供了一个应当引起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劳教废除后,收容教育还能不能继续苟延残喘继续存在。”
对此,陈有西举例道:“三月份,河南南阳访民张凤梅赴京上访被抓回,关进了南阳‘非正常上访人员教育训诫中心’。京衡律师所从捍卫废除劳教成果的角度出发,派出两个律师去法律援助,并在微博上进行公开监督。全国很多新闻网媒介入报道。结果迅速引起了中央政法委的高度重视,连夜通知要求河南开会纠正、清理。河南省迅速行动,撤销了全省的全部训诫站,释放了所有上访访民。我们两位律师还没有下飞机到南阳,张凤梅已经被送回家里。‘上访收教’在河南解决后,现在‘嫖娼收教’,又开始在北京出现。可见要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废除劳教的决定,还会有一些时间的较量。”
对有关黄海波嫖娼被治安拘留之后又处“收容教育”凸显的法律迷局,陈有西如此自问自答道:“公安机关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社会问题确实复杂。有些不够刑事处理的社会违法人员,公安机关目前治安管理缺乏抓手,对《废除劳教的决定》有抵触情绪,缺乏严格执法的精神。总是迷恋这种不受制约的独家抓人权力的高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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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黄海波嫖娼被行政拘留之后,该不该再处“收容教育”半年,以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是不是该进历史博物馆的问题,无疑是中国的法学家们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研究的问题,我们作为普通的市民如何看待黄海波这位单干的嫖客,如此受到北京警方的重处,跟一年前上海的一伙法官嫖客被有司拿起来似乎有千斤重,结果发下去不到四两的案例,在两相比较之后,就是一个双料的傻子,也能感到这种有着天壤之别的处分,其不公不义已然天下皆知。
北京知名时评人作者老徐时评先生,今日在题为《一场奋不顾身的嫖娼!》一文中,比较了京沪两地对官员嫖娼和草民嫖娼被警方拿获,其处理的结果迥异之后,如此写道:“官意与民意,有时相距甚远,这一直是中国特色。所以,在老百姓眼里,黄海波只能自认倒霉。可不是吗,在帝都嫖与在魔都嫖,价不同,自然罚得也不同;上海五个法官一起嫖,那是‘团购’,你黄海波是单打独斗,自然享受不到折扣;人家又是(有)组织的人,有背景。你黄海波是啥组织的?没有背景,只有背影;人家是法官,懂法。你黄海波懂吗?不懂就需要收容教育”。
“说真的,以前挺喜欢黄海波的,他演的那种受气包男人的形象挺可爱的。不过,因为他嫖娼,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作为公众人物,个人私德的瑕疵会被无限放大,所以更应该自我检点,更应该慎独。但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执法更应该公平、公正,不能因人而异。这恐怕是黄海波事件引发公众热议的一个原因吧。”
黄海波由出演“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演变成了一场奋不顾身的嫖娼。这固然是黄海波个人的悲哀,但是如果能够通过这件事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进步,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若有人要问我如何看待北京警方对黄海波拘留之后又继续关起来“教育”半年?我给出的答案是:本人是一位心甘情愿接受中央政府统治的良民,若本人日后不幸触犯法律,唯一的希望是,心甘情愿接受无差别的惩处。
毕竟,本人是当下中国知道“人的第一需求是被统治”的良民,但我不得不说,中国京沪二地的警方,上海的警察以法律的名义宽宥作奸犯科的法官,而北京的警察却变着法子虐待一个可怜的38岁单身汉,无疑是非常不得人心的统治。我希望统治中国的团队,能纠正这一有损治国正当性的错误做法:或是责令上海警方将嫖娼的法官也“收容教育”半年,或是责令北京警方立马放了黄海波,让他回到剧组把合同履行完毕。至于是否废除《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你们看着办好了,我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我今生不可能去嫖娼了,这部法律对我形同废纸一张。
(2014/6/3)
【注1】 百度百科:《上海法官嫖娼案》地址如下:
http://baike.baidu.com/view/10835590.htm?fr=aladdin
【注2】陈有西:《黃海波被收容教育六个月为什么是错误的——兼论国务院》地址如下:
http://wqcyx.zfwlxt.com//RDGZ/20140603/195706.html?id=content_sty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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